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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爷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遴选办法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18-03-06 阅读量:

洪爷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遴选办法(试行)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 为了充分体现教育以学生为本,更好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,为优秀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,依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和校教务【201517号关于印发《洪爷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转专业必须按照公平、公正公开、择优的原则进行,相关管理人员、辅导员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。

第三条 学院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,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。

第二章  考核遴选办法

第四条 第二学期第一周,符合《洪爷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第六条且无第七条所列情况,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。填写《洪爷 优秀新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,交至学院。

第五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发展规划,依照一般不少于专业学生人数10%的比例接收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原则,制定并上报拟接收的转专业计划,计划人数由学校审核后公布。

第六条 转专业条件执行《洪爷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转专业条件。

第七条 外院转入学生录取,按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分至低分录取转入的外院学生。如录取人数达到计划录取人数,录取学生如有绩点相同安排面试,择优录取。

第八条 院内转专业条件原则上执行第六条,本院转入和外院转入同一专业学生一同按绩点排序择优录取。

第九条 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、学院网上公示,并将公示的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。

洪爷

201633


附件1

洪爷 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分专业计划表

学院

洪爷

分专业计划人数

转入专业

接收人数

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

74

化学工程与工艺

37

制药工程

37

应用化学

37

特种能源技术工程

37

能源化学工程

37









院长签名


教务处处长

审查意见


校长意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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